为提升人文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,依据《商洛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商院〔2025〕135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本院专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,旨在确保转专业过程的公平、公正与科学性。
一、人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张文诺 刘麦霞
副组长:张建军 王 刚
成 员:刘 雪 李丹阳 杨晓玲 闵秋洁 廉 洁
逯 祺 付丹亚 王欣欣 黎 璐 李冠华
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、综合考核及录取审定工作。
二、年度转专业人数
领导小组依据专业师资配备、教学资源承载能力及班级规模限定标准,经综合审议后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:
汉语言文学专业:转入人数遵循1个行政班级建制标准,班级容量原则上上限为40人,且从单个转出专业班级接收的人数不超过8人。
人文学院其他本科专业:每个教学班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不超过5人,具体容量上限由各专业根据师资和教学资源另行确定。
三、转专业条件
申请转入人文学院各专业的学生,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,且不存在《商洛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规定的不得转专业的情形。
(一)学业要求
1.大一学年申请转入者:第一学期正考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得超过1门,且补考无任何缺考或补考不及格记录;
2.大二学年申请转入者:大二学生须前三学期正考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,且补考无任何缺考或补考不及格记录。经考核通过后,转专业学生须留级,从人文学院相关专业大二年级开始继续学习;
3.凡存在补考不及格或无故缺考情形者,取消转入资格。
(二)优先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经审核通过后可优先获得转专业资格:
1.高考成绩高于转入专业同生源地当年度录取分数线,且第一学期或前三学期正考课程考核全部合格者;
2.自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期前,在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开报刊独立发表文学作品,且第一学期或前三学期正考课程考核全部合格者。
(三)专业适应性考核
未满足优先条件但申请转入者,须参加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业适应性考核。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,最终依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。
四、考核评价
(一)考核内容
重点考查申请者所具备的拟转入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基础、学科禀赋、专业发展潜质及个性化特长。
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的,还须考查学生的从教意愿和教师职业技能,接收乐教、适教的优秀学生。
(二)考核形式
根据专业特点及申请人数,考核采用笔试、面试(含实践操作)形式:
笔试:成立命题组,严格组织考试过程,密封试卷、流水阅卷。
面试:由本专业5名以上教师组成考核小组,考核过程公平公正,过程材料存档备查。
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,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。
五、转专业流程
6月5日前,人文学院转专业方案报教务处备案,并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(一)学生申请:6月9日前,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商洛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申请表和申请书需经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。
(二)转出学院审核:6月12日前,转出学院依据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审核、公示无异议后,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交至人文学院办公室(含转出学院审核盖章的申请表)。
(三)人文学院考核:6月17日人文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组进行专业适应性考核评价。
(四)名单公示:6月18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签署转入意见。
(五)学校审批:6月26日前,将转专业材料转交学生处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,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处资格审查、校内公示,报主管校领导审核、院长办公会审定。
六、课程管理
(一)其他专业大二学生申请转入的。原专业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相同课程,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免修或学分认定。
(二)转入学生须对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,自行补修所有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。学生可通过自学、旁听、在线学习等多种渠道完成学习。
七、附则
(一)本方案适用于人文学院所有本科专业的转专业工作。
(二)本方案由人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人文学院
2026年6月2日